铁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社发〔〕11号)等文件要求,经清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9月16日至年9月16日(含)期间出生)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条件执行;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的,以本科以上学历报考需具备相应学位,并且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一致;

  6、具体招考职位和招聘条件见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

  7、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8、已经被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录用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一经录用,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9、招考岗位明确要求为铁岭市户籍的,报考人员户籍应于年9月16日(含)前迁入,〔含铁岭市生源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考生;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用)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信息于年9月17日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报名时间:年9月21日至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   联系-,-。

  2、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元(现金)。

  4、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铁岭市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招聘公告附表3,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内容打印)一式2份;(另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与报名信息登记表同版)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   (8)准考证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与报名信息登记表同版)。

  报名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人员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在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和聘用考察时被发现的,一律取消成绩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辅修第二学位无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和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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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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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冰主编/李广瀚

编辑/李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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