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教育局赴辽宁师范大学招聘应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要求,铁岭市教育局决定于年12月21日—23日组织市直部分中小学校到辽宁师范大学进行专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23名铁岭市直中小学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辽宁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地点:辽宁师范大学

四、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能够按期到市教育局报到。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7.以研究生身份应聘的,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并且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方向一致。

注:定向(定向辽宁除外)、委培及在职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五、招聘办法

招聘包括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19日12时,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明确应聘的岗位,以“姓名+岗位”命名文档,并发送至报名邮箱。网上报名后会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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